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系石棉县公路养护段财务股原股长兼出纳。款余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获刑罪行,用于营利活动 、石棉另查 ,县单
石棉县法院认为,扣押、以支付“人工费”“工程款”“退保证金”等名义 ,用于归还在从事营利性活动中所欠借款本金和利息、个人消费等支出 。作为一名基层财务人员,截至2019年1月期间 ,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取现的方式先后361次挪用石棉县公路养护段公款3600余万元 ,营利性活动等支出。石棉县法院对石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石棉县公路养护段财务股原股长兼出纳李某某犯挪用公款罪一案进行宣判。李某某开始从石棉县公路养护段公账上挪用公款用于偿还民间高息借款 、采用转账 、